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女人能否讲道

中国的信徒对于女人在教会中的角色这一重要话题时常存有误解。圣经允许女人讲道或教导吗?女人可以在教会中履行牧师的职分吗?我们既然渴望效法基督,也渴望通过顺服显出对天主的爱,便必须回答这一重要的问题。

人们随私意解说圣经的现象越发普遍,时常有人利用圣经,以佐证其个人观点,反不愿意承认圣经中直接的教训。更有甚者立定主意,执迷于证明自己是正确的,却不愿意花些时间,客观地考究一项话题。当属灵软弱的基督徒,盲目地跟随社会所定的规范与标准时,这种释经的偏向性便得以显出。随着近期男女平等主义和女权主义的复兴,许多宗派与基督徒的机构皆妥协于这些社会的风俗。这不仅影响到了男人与女人在教会中的角色,还弱化了人们对经文整体的应用。

弄清楚圣经对男女之分别的教导是至关重要的。男人和女人都被归类为被造物,但是,他们受的诱惑、受的咒诅与存在的目的都是不同的。男人和女人在天主为人设立的两个制度体系中,即家庭和教会中,能显明出圣经教导的男女分别。因此,当我们读到“妇女应当凡事顺服、沉静学道。我不许妇女讲道、不许僭越丈夫、只当沉静”(提前2:11-12)。我们应当作何解释?这是否意味着女人不可成为牧师,还是说这项命令仅限于由第一世纪的以弗所的信徒应用?

了解背景
使徒保罗在以弗所离开了他由信而生的儿子,提摩太,前往马其顿。以弗所的需要很大。许多假师傅在教会中站出来,曲解“主耶稣基督的正道和敬虔的教训”(提前6:3)。这些师傅并非致力于废除“天主的教训”,却是要将天主的教训与他们自己的想法混为一谈。他们有自己的道,但绝非正道。他们有自己的教训,但绝非敬虔的教训。今天的情况也非常相似,他们为了使自己的假道显得合理,而拒绝天主的正道。其危险性更是毋庸置疑的。保罗吩咐提摩太“为善道争战”(提前1:18),明确地呼吁他为天主的善道争战,或者可以说是为天主的圣道争战(提前3:9;提前6:10)。使徒保罗在以弗所留下提摩太的唯一原因就是为了让他“吩咐人不可传异教”(提前1:3)。就是那些有悖于天主的本性和原则的异教。提摩太前书的大背景是要人维护真理,就是要人保护天主的道理,天主的教训,天主的秩序。

在提摩太前书2:9-10中,天主教导女人如何穿戴,在10节说道,“这是自称敬主的妇女合乎当然的。”正是在以此为背景的前提之下,天主的话明示道,“妇女应当凡事顺服、沉静学道。我不许妇女讲道、不许僭越丈夫、只当沉静”(提前2:11-12)。此节经文单单是为了禁止女人履行牧师的职分,对男人讲道或教导,抑或在教会中持有任何高过男人的属灵权柄。

圣经明确地教导我们,男人和女人在教会中有不同的角色,对此给出了两项原因,首先是受造的次序有别(提前2:13),其次是被引诱的次序有别(提前2:14)。因着这两项原因,天主不允许女人讲道/教导或在教会中持有高过男人的属灵权柄。这两例真理也依然适用于今天的女人。圣经也在许多其它场景下提及了这些原则的可应用性(创3:16;哥前14:13;哥前11:3,9)。

两项原则

保罗在他的书信中,常常先给出一项命令,而后对其做出解释。在11-12节,保罗提出了命令,之后的13节,是由“因为”一词引出的,由此可知前文的命令是在13和14节中得到讲解的。提摩太前书2:13-14说到,因为先造的是男人,且是女人被引诱,所以女人不可对男人讲道/教导,或在教会中持有高过男人的属灵权柄。若不了解这两项原则的来龙去脉,这些解释便会显得不合理。无论如何,这两例真理正是两项在人类受造之初便已存在的,不可否认的原则。

受造的次序
第一项原则,即人受造的次序,是在13节提到的。保罗准确无误地引用了创世纪2:4-25,这是圣经中第二次提及到人类的受造之事。圣经在创世纪1:27第一次提及到人类的受造之事,而后在创5:2再次提到,但两次都没有解释男人和女人受造的次序与过程。男人首先被天主用土而造,其后女人被天主取男人之肋骨而造。男人和女人的不同的受造次序和时间,表明了他们受造是为了满足不同的角色需要。通过保罗提到的“受造次序之原则”,能看出男女角色的分别不是因罪而定的,也不是源自于咒诅。恰恰相反,天主自起初创造世界之时,便希望男人和女人能满足不同的角色需要。他按自己的形像造男造女,却将他们分配成了不同的角色(哥前11:7)。

另外,我们也当知道,男女有着不同的作用并不意味着有着优劣之分。圣经也教导了男女地位平等性的话题(哥前11:3;8-9;迦3:28)。不同职分之内的地位平等之概念,也同样显明于天主的三个位格之中的彼此关系之内。在我们的救恩与每日的生活中,父,子与圣灵各自担负着不同的责任,但他们之间的地位并不存有高低贵贱之分。三位一体中的三个位格有着各自的分工,但与此同时,其永恒的地位平等性也是不可否认的。

被引诱的次序
第二项原则是人被引诱的次序。这项原则解释起来稍有难度,因为它涉及到了人类被引诱并陷到罪里的那一天。首先,“并且不是亚当被引诱、乃是女人被引诱、陷在罪里。”这节经文并非意为亚当没有被自己的情欲所牵引迷惑(雅1:14-15)。其次,夏娃是被撒但特选受欺骗的,而非亚当(创3:1;哥后11:3)。撒但选择欺骗夏娃,并不是因为她在心理层面更加软弱,或者因为她是更容易被欺骗的。反之,因为天主自始至终是要男人在园中掌权,故此,撒但一心要反其道而行。由15节看来,管理花园的责任是男人的。由16节看来,禁止吃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的吩咐也是给向男人的,之后再由男人传与女人(创3:3)。在19节,为动物起名的责任也是男人的。天主设立了男女角色的分别,并且意要通过男人显出这个模式。撒但曾试探夏娃,让她做选择违背天主藉着亚当传至她的吩咐(创3:23),这也正是“试探”一词的本意。通过行动,撒但可以使男人与女人皆都失败,陷在罪里,只要他能够促使夏娃做出行动,违背天主先前设立的权柄模式。如此,夏娃作了做决定的人,亚当听从了女人的话(创3:17)。圣经在罗马书5:12-19中提到,人类的堕落皆归咎于亚当,而非夏娃。很明显,起头应当顺服的是人亚当。圣经中创3:6所描述的是,正引诱的时候,亚当恰恰是站在夏娃身边的,如此,这引诱的道理便更加确凿了。夏娃无视了天主设立的模式,她又藉着行动,将人类掷入罪中。夏娃既做了这事,天主便如此咒诅女人:创3:16“你必恋慕你丈夫、你丈夫必管辖你。”

坦白地讲,保罗所阐述的是,女人不可在教会中持有高过男人的属灵权柄,且不可对男人讲道,因为夏娃背弃了天主设立的次序模式,也因着她的罪,女人被咒诅为当顺服的。这是否使得女人比男人更加轻贱?并非如此。基督顺从父,是否使基督变得微不足道?断乎不能!

结语

那么这一切意味着什么呢?简单地讲,天主宣称了,在教会中属灵的权柄是男人的。女人无权讲道、教导或在教会中持有高过男人的属灵权柄。若如此行,便是背弃了圣经中明确的教导。今天,中国的讲台上充斥着女性讲道者。这些女人宣讲着对圣经属灵的理解,同时却站立在经文明确的教导的另一端。这样悖逆的行动并非出于无知,却是出于属灵的叛逆。她们阅读了提摩太前书2:11-14多少次?这就如同撒谎者听到“不可作假见证陷害人”心里没有反应。行奸淫的读到“不可奸淫”选择不作改变。他们在人前寻找各样理由自称为义。他们撰写书籍,向人辩解为何这项命令在今天并不适用。他们利用以弗所的文化背景作为伪证,钻其漏洞,在真理旁徘徊,不愿顺从。